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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專門從事美國海關法業(yè)務的美國修博國際律師事務所(SSSPO)李新宇和默懷恩 (Brian Murphy)兩位律師介紹,美國多位眾議員5月25日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更加嚴厲打擊紡織品成衣非法進口的法律草案。草案建議給予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和司法部更大權力更多資源以遏制紡織品和成衣進口中日益嚴重的舞弊行為。
法案不少條款針對在美國享受優(yōu)惠貿(mào)易待遇的中南美洲國家和墨西哥的紡織品進口。與亞洲國家成衣出口商直接相關的條款有:
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動用紡織品成衣案件的罰款、處罰和罰沒所得款項,支付與調(diào)查非法進口直接相關的費用;
授權美國國土安全部或財政部動用罰款、處罰和罰沒所得款項,向舉報人提供獎勵。獎勵將不少于政府每次處罰所得金額的20%,或2萬美元(取兩者中金額較低 者),前提是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使政府能對違反紡織品成衣進口法律者實施逮捕、判刑、課以民事罰款、罰沒涉案商品等;
在美國進口額最高的十五個口岸增加查驗進口紡織品成衣的海關人員數(shù)量;
要求美國海關在中國等國家派駐聯(lián)絡人員,加強紡織品執(zhí)法;
建立“外國進口商”(non-residentimporter)申報制度,要求“外國進口商”(1)在進口口岸所在的州指定本地代理人,在紡織品進口違法 案件中接收傳票和其它法律文件;(2)證明其本地代理人在美國有足夠財產(chǎn),以保證支付民事罰款,或超過海關保函賠付上限的關稅損失;(3)每票貨提交一份 商業(yè)發(fā)票,申報交易中每一方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法,如貿(mào)易公司、貨運代理和貨物的最終買家;(4)申明自己已為紡織品成衣的進口獲得了進口保函,開具了授權文件;
除進口商外,使整個供應鏈中其它的各方也對故意低報進口服裝價格的行為負責,以征收更多的關稅或對更多主體課以罰款;
對提交虛假信息的進口商進行處罰,使涉案商品有可能被扣押和充公;